我国专项政策帮助有机肥生产企业
- 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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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9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支持有机肥生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有机肥生产试点项目,兼顾...

(图:我国专项政策帮助有机肥生产企业)
2014年9月9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支持有机肥生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有机肥生产试点项目,兼顾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等其他循环农业经济生长项目,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资助有机肥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将农村大宗农业放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解决农村情况污染问题。
试点项目作为专项治理,逐年加大投资力度。优先帮助有一定生产规模、对改善情况作用较大、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发动农民增收能力较强的技术革新或扩大产能项目,一般不帮助新建项目。项目种类主要包括: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尾菜、食用菌放弃物等农业放弃物生产有机肥项目等。单个试点项目安排中央财务补贴资金规模为300万元左右,由国家农发办单独安排资金帮助。
试点地区凡拥有正当资质,企业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纪录,企业不欠税、不欠员工人为、不欠社会统筹包管金,并建立了切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治理机制,财务治理规范,能包管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务资金规范、宁静、有效使用,企业与农民联结紧密的企业均可申报立项。(来源:甘肃农民报)